-->
  • 怎麼辦!!我不小心撞到人了



    大家都有一件事情,最不想遇到,就是「我不小心撞到人了」!!

    不管是開車或是騎車,明明就是很注意,也有遵守交通規則,但總會有人沒走斑馬線就直接衝出來,這時不小心撞到了對方,而對方縫了好幾針,我也受傷,車子也損毀,到底是誰的錯!!

    今天,因為是我們先撞到人(肇事者),導致對方受傷(傷口有縫合),這時先不管誰對誰錯,因為對方有受傷,所以基於禮貌,我們必須要先去慰問對方,表示誠意,前幾次,對方都說有好些,傷口也慢慢有好了,後來慰問幾次後,對方就開始說哪裡不舒服,哪裡怎麼樣,可能當下是小傷口,卻擴大傷口的範圍,言談中卻開始要求一些費用…之類,然後對方又急於和解,這時該怎麼辦?

    1. 診斷書、收據:今天雖然我們是肇事者,但我們也有受傷,所以就所以在車禍當下,一定要先就醫看診,拿診斷書和收據。(千萬不要覺得是小傷、擦傷就不就醫,因為沒就醫,沒就記錄,縱然事後發現原來自已還有其它傷口,但卻錯失了時機)

    2.財損:今天不小心撞到了人,車子若有損傷必須要維修,那麼一定會請機車店估價維修費用,這時機車店所給的估價單要留下來,才知道財損有多少?

    3.初判表:申請時間需要30個工作天,因為當事者若要提出賠償,初判表可當做是其中的一個依據,所以在車禍發生後的30日,可以線上或臨櫃申請。

    4.請假單:若因為車禍,無法工作,必須要請假,那減少的工作收入怎麼麼?所以因車禍而請假的請假單,就要好好留著,避免對方仗著是「傷者為大」的觀點,而漫天開價

    以上,這些資料是必須要拿到的,另外,若對方急著和你和解,初判表卻未拿到或還在申請中時,這時,不管對方怎麼想談合解,就都先暫緩,因為肇責尚未確定,再來受傷者,未必都沒有責任。


  • 你可能喜歡

    沒有留言:

    張貼留言